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6年10月12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站上提交的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6051号)公开招标采购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作出更正澄清,更正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公告:
“四、供应商资格: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商,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更正/变更为:
“四、供应商资格: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若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有下放行政审批权限的按其规定执行);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商,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其他内容不变。
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有与本更正/变更公告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变更公告为准。
二、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联系人:姚先生 电 话:0752-2807939
(二)招标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联系人:邱小姐/聂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邮编:516001
(三)招标项目联系人:邱小姐/聂先生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特此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