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编号:HZJJ-2016051号
二、项目名称: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本项目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2016-2017年度生活饮用水聚氯化铝(液体)采购,详见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货期限:本项目供货期限一年。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批供应,到货具体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收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后,三天内送到指定地点。
3、具体供货数量由招标方根据实际工程的需求量,要求供应商供货。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要求为准。
四、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须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生活饮用水用聚氯化铝的合法生产或经营销售权,若投标人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商,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3、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4、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报名时提交原件审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提供省级或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和所投聚氯化铝产品符合《生活饮用水化学处理及卫生安全评价规范》(2001)的检验报告;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若投标人不是所报产品生产商,必须具有所报产品生产商出具的有效授权。
5、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或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
6、供应商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五、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0月12日起至2016年10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11月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日10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11月2日10时00分。
九、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招标 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聂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招标人:惠州市供水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姚先生 电 话:0752-2807939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城区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