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3139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垃圾处理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垃圾处理专用设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是被授权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6、供应商到惠东县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告知书需向检察机关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以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证明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盖章)、招标公告材料;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东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8999869 )。(申请书的格式下载)
五、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3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于2014年2月25日至2014年3月4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年3月19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3月19日10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年3月19日10时3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唐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惠城支行营业部
帐号:44001718136053002953
采购人:惠东县吉隆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廖小姐 电话:0752-8116868
联系地址:惠东县吉隆镇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4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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