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2号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投资[2012]2492号文)等文件中有关强化社会监督的精神,现对大亚湾环保新材料仓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进行公众意见征求公示,希望大家积极参与,提出宝贵意见。
一、工程名称及概况
1.工程名称:大亚湾环保新材料仓储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拟建设地点位于疏港大道与进港路交汇立交桥东南侧,毗邻进港路;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荃湾消防救援站南侧。
3.项目总投资:本项目建设总投资约 2.29 亿元人民币。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 38023 平方米,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储罐区、综合办公楼、辅助用房、热熔设施间(乳化沥青生产设施间)、改性沥青生产设施间、装车台、丙类仓库等,计划建设共计 35 台储罐,总库容 7.64 万立方米环保沥青储罐,项目投产后,依托项目覆盖半径内的业务需求,年储运超过 40 万吨环保沥青产品。
二、征求公众意见范围及主要事项
征询可能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对项目建设实施在社会稳定险方面的意见及建议。
三、公示期
2026年 6 月1日至2026年 6 月8日(共7个日历天)。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示期内,受项目实施影响的周边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电话等方式向社会风险评估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为保障各方意见的有效性,请如实提供个人真实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联系电话及地址)。
项目建设单位:
1.单位名称:惠州荃湾港口开发有限公司
2.地址:惠州市大亚湾澳头荃湾港区
3.联系人:刘玉立
4.电话:19868148335
5.电子邮箱:liu.yuli@hqpd.com.cn
项目社会稳定风险分析单位:
1.单位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地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11-4号盛世清华商务中心211
3.联系人:徐工
4.电话:0752-2689364
5.电子邮箱:jianjiazixun@163.com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