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淡水第五幼儿园及淡水第三幼儿园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淡水第五幼儿园及淡水第三幼儿园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淡水第五幼儿园及淡水第三幼儿园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国内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淡水第五幼儿园及淡水第三幼儿园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JJ-202603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700,000.00

    2.项目内容及需求情况(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1

    其他服务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淡水第五幼儿园及淡水第三幼儿园2026-2028年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

    详见第二章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分包:不允许合同分包

    合同履行期限:总服务期限为2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模式。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表)或2026年至今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表)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若供应商新注册的,则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表)。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及监狱企业视同为中小企业可以承接本项目。(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本项目标的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分行业为:批发业。

    3.本项目特定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投标人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响应)(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3)供应商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如已实施食品药品经营许可多证合一改革的,提供《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如国家或当地另有政策规定,则适用其规定,但供应商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及其能满足此条款的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售价:0.00

    2.时间:2026611日至2026618日,每天09:0012:0014:3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地点: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二楼201)。

    4.获取方式:现场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印制加封面装订成册,每页(包括封面)均需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封面须注明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办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其他食品经营许可文件。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6年7月7日09点30分

    (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发布公告的媒介:

    1、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2、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网(http://www.hzjianjia.com/)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本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

    地址:惠阳区淡水教育二路38

    联系方式:陈老师,0752-336307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邱小姐/张先生,0752-2689330

    电子邮箱:huizhoujianjia@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小姐/先生

    电话:0752-2689330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中心幼儿园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