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就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3133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医医院医用空气加压氧舱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所投报的产品必须是本国产品,本项目不接受所投报产品为进口产品的投标(本招标文件中所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如招标项目是医疗器械,应依法取得本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本招标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如国家有相关规定的按其规定。

    5、投标人所投医用空气加压氧舱的生产制造商应当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资料封面应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应统一使用A4纸装订成册),并提交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到报名现场核查:

    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

    3、所投产品生产制造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证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6、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1225日至20131231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于20131225日至20131231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1:30和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4116930分至10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411610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411610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唐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市麦地支行            帐号:44001718136053002953

    采购人:惠州市中医医院

    联系人:吴小姐           电话:0752-2189599 

    联系地址:惠州市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