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受惠东县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惠东县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7136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东县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及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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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设 备 名 称 |
单位 |
数量 |
采购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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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包 |
1 |
彩色超声诊断系统1 |
套 |
1 |
245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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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包 |
1 |
彩色超声诊断系统2 |
套 |
1 |
297 |
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
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惠东县人民医院彩色超声诊断系统采购,分两个包组进行采购,供应商可以选择一个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并应对所投包组内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对包组内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已从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从事本项目对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4、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注: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供应商对所投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备注: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每页加盖单位公章),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除外)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企业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6、提供供应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东县检察机关联系电话:0752-8999869。)
说明:
1、采购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办公时间内:上午9:00~11:3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注:14时3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2月5日15时00分。
十 、开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年11月10日至2017年11月17日止。
十二、联系事项
采购人:惠东县人民医院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0752-8999537 联系地址:惠州市惠东县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邮编:516001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0752-2689330/2689359
附件: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代理协议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