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惠州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HZJJ-20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的委托,该项目于20171211日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等网上发布了“武警惠州支队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7141号”的采购公告。因项目原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作以下的更正/变更:

    一、原磋商公告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且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汽车整车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汽车整车维修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的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若法人代表亲自报名,第3项可不提供)。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关于做好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工作的通知》,请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com)进行注册登记;因供应商未注册登记而对本项目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现更正/变更为:

    一、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应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且供应商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了磋商文件;


    3、投标人须具备汽车整车维修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汽车整车维修资质;


    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4、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授权报名的委托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若法人代表亲自报名,第3项可不提供)。

    二、原报名截止时间延长至至20171221日;

    三、原提交磋商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延长至201712281500分;

    四、原磋商保证金交纳时间延长至20171226日当天或提前。


     

    原磋商公告及磋商文件涉及的内容与本更正/变更公告有不一致的地方,以本更正/变更公告为准。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一)采购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惠州支队             

    地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华二路90号  邮编:516001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13923625335


    (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邱小姐  联系电话:0752-2689330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712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