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的委托,就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接受合格的国内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ZJJ-2013092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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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序号 |
使用科室 |
名称 |
参考 |
预算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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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
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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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1 |
ICU |
多功能电动医用床 |
3 |
台 |
其中一台可测体重 |
942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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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内科2区 |
电动医用床 |
6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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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内科2区 |
运动平板(运动心电测试分析系统) |
1 |
台 |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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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4 |
耳鼻喉科 |
中耳分析仪 |
1 |
台 |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2100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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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ICU |
无创呼吸机 |
1 |
台 |
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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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6 |
康复科 |
双极脉冲射频消融温控仪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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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9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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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康复科 |
电脑中频治疗仪 |
2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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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康复科 |
体腔脉冲推拿治疗仪 |
1 |
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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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67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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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 注:
1、本项目分三个包,供应商可单独投一个包,也可以投多个包,但应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制作投标文件,每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独立的“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并独立密封提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3、本项目需求中的运动平板(运动心电测试分析系统)、中耳分析仪、无创呼吸机允许进口产品参与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含已进入中国境内并在国内市场有销售的进口产品。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供应商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仅限于投供应商自身生产的产品。
4、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供应商必须以“包”为单位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应提供封面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及拟投包组号,每包应单独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1、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核查);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核查);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报名,可不提供本文件);
5、无不良记录声明函(在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的声明)。
五、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为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5日五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期限和方式: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于2013年10月30日至2013年11月5日(办公时间内:上午8:3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包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金购买(恕不邮购)。
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3年11月22日9时30分至10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1月22日10时00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会议室。
采购代理机构: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彭先生/唐先生 电话:0752-2689359 传真:0752-2689332
联系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
开户银行:建行惠州市麦地支行
帐号:44001718136053002953
采购人:惠州市中大惠亚医院
联系人:熊小姐 电话:0752-6516916
联系地址:惠州市大亚湾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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