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惠州捷信工贸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度第一批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三)(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ZJJ-2022198号
2、项目名称:2023年度第一批管材及管件采购项目(标段二、标段三)(第二次)
3、供货期限:
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应在30日内签订采购合同,供货期限为采购合同签订日起一年。按招标人具体要求分批供应,到货具体时间及数量以招标人的通知为准。收到招标人的送货通知后,5日内送到指定地点。
4、采购类型:货物类。
5、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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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段号 |
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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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标段二 |
钢筋混凝土管 |
2 |
第一中标人将获得该项目大约60%的订单份额;第二中标人将获得该项目大约40%的订单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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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标段三 |
球墨铸铁管 |
2 |
第一中标人将获得该项目大约60%的订单份额;第二中标人将获得该项目大约40%的订单份额。 |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可选择一个标段或同时选择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应对所投标段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厂商)或经制造商(厂商)授权的唯一代理商(出具制造商(厂商)唯一授权书),且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
三、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符合资格的潜在供应商需在 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登记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领取。
备注: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所有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报名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法人授权代表的身份证;
4、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厂商)唯一授权书。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间、开评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09时00分~0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3、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4、开评标时间:2023年2月7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
5、开评标地点:惠州市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商务中心二楼201室
联系人:邱小姐
电 话:(0752)2689330 传真:(0752)2689332
E-mail: hzjianjia@163.com
2.招标人名称:惠州捷信工贸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吴工 电话:(0752)2215993
地 址:惠州市惠城区江北云山东路27号惠州水务调度中心12楼
惠州捷信工贸有限公司
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2年12月30日
关于疫情期间进入招投标现场作业健康监测的通知
各投标人:
为进一步做好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对各投标人需要参与开标现场实施的投标、开标等人员密集的活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加强现场有关人员健康监测,避免人员短时间内大量聚集,提高通行效率,请有需要的各投标人投标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提前准备健康监测自我声明。
一、按附件的《防控肺炎疫情自我声明书》(格式),要如实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投标代表必须全程佩戴口罩、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并主动接受现场工作人员检测体温,体温正常后方可办理相关业务。如发现非正常体温者,将严格执行疫情报告规定。
四、现场工作人员发现投标代表登记的单位和个人的相关信息与实际不一致的,将被拒绝进入投标现场及拒收其投标文件。
五、投标人代表须现场提供“健康码”绿码。尽可能减少现场人数、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对现场开标结果视为默认。如参与现场开标活动的应加大座位间隔,做好个人防护等要求。
附件:
1、《防控肺炎疫情自我声明书》(格式)
附件:
防控肺炎疫情自我声明书
本单位按照国家和所在地政府关于防控肺炎疫情的有关要求,已按规定上班或依法复工,因工作的需要,现派出本单位的人员姓名: 身份证号码: 手机号码: ,在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期间参与项目名称: 投标相关业务。
本单位派出的人员已纳入本单位人员健康监测,满足上岗条件,本单位填写的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均为真实有效。
本单位知悉隐瞒情况造成负面影响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单位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年 月